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复评、升级实施办法 一、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的复评升级是指对已获得的企业等级,在证书有效期满前,进行的保级、升级评定。 二、复评、升级应自上次获得评估等级证书时间起计,每2年进行一次。复评应提出书面申请。 三、企业应提交《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复评申请》(以下简称《复评信息表》)及有关材料申请复评或者升级。 四、复评应按照各等级级别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审。 五、评估委员会随机抽查复审的企业名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入现场核查程序: (一)在商务部“全国拍卖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不能查寻到企业相关信息和经营数据的; (二)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评委会认为有必要现场核查的。 七、拍卖企业通过复评维持评估等级或升级后,由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予以公示、公告。 八、进入复评、升级名单的拍卖企业,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书面申请延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企业信用等级评估。 九、本实施办法由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复评申请表》 附件: 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复评申请表》 拍卖企业名称 | | 评估等级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复评的考核年度 | ()年、()年 | 申请原因 | □1.等级证书到期复评 □2.企业重组、业务变更须复评 □3.升级变更复评 |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 申请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复评申请表》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