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09月18日上午09:00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公开整体打包拍卖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达拉特旗乌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达旗乌兰乡乌兰粮站)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不包含土地),房屋建构筑物有办公室、简易罩棚、碳房、硬化地面和砖围墙等共17项,机器设备有输送机、烘干塔、电子磅、华为电脑和色选机等共17项,明细如下:

上述标的以现状拍卖且有保留价,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至: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
账 户:15001687636052512142
行 号:105205200015
报名时间、标的展示时间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2026年09月17日17:00时止。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报名地址: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下拉到“交易平台”选择鄂尔多斯市--交易信息--点击“产权交易”,找到所要竞买的公告,点击进入,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后,点击公告附件报名资料下载填写;竞买人报名链接:http://www.ordosggzyjy.org.cn:10967/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网上报名: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办理完成后报名;未办理过CA证书的,进入数字证书在线服务平台(https://online.bjca.org.cn/#/index?channelId=PT1BTjBNak0%3D)进行“CA在线新办)。
竞买须知:1、上述拍卖标的公告中数据图文等所表达仅供参考,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拍卖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该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人是否满足标的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2、本次标的以现状拍卖并交割,委托方只提供拍卖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现有手续,房屋建构筑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变(不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面积发生变化而改变),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建设划拨仓储用地,成交价不含国有建设土地出让金,成交后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出让金及法律法规未明确缴纳主体的税、费及竞买协议中约定的拍卖服务费均由买受方自行承担并支付,法律法规明确缴纳主体的税、费由出让方及买受方按票据显示承担各自部分,能否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拍方在竞拍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权属所在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存在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产权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方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建筑,由买受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买受方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调整和约定。3、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已收租金不予转支付买受方,至租金续交日起由买受方自行与租赁方收取后期租赁费,拍卖成交后,由买受方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方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4、竞买人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拍卖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交割协议》买受方从签订交割协议之日起为资产接管者,且买受方须于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完成付款后办理资产正式移交。逾期未支付的,委托方无偿收回全部资产;发生资产流失、损毁的报送相关部门或依据损失评估鉴定结果启动司法程序追索赔偿。买受方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办理资产接管手续,逾期未办理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认为买受方自行办理完毕,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再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登记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5、买受方持成交确认书及交割协议等与委托方办理资产接管手续,如出现办理滞后或无法办理等情形,买受方须自行承担购买风险,所有资产交割、支付事项调整均以双方签订的《交割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6、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割履约金,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标的物接管手续办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其他详见网络拍卖文件。
咨询电话:13947770115 0477-8339934
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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