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二Ο一七年第一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7年1月13日16:00 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华辰酒店4楼6号会议室 主持人:秘书长娜晴 参会人员:会长王志江、副会长李继生、贾世军、赵军、王文贤、裴学文、林树增、赵秋霞、王凤林、郭素英、刘剑、王常伟、副会长单位代表候秀琴、李化臻、包娜、王莉,秘书长娜晴、常务理事彭德恒、常务理事单位代表赵志群 会议内容: 1、研究讨论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年检有关事宜; 2、研究讨论由协会协调商务主管部门: (1)将拍卖企业年检事项委托协会办理的有关事宜; (2)建议商务厅取消对公物拍卖企业的指定的有关事宜;以此减轻拍卖企业负担。 3、研究和讨论在拍卖企业工商备案和商务备案方面如何为会员提供服务事宜; 4、研究讨论2017年拍卖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事宜; 5、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决议: 1、关于“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年检有关事宜”,由协会秘书处按照自治区民政厅有关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年检工作。 2、关于“由协会协调商务主管部门,将拍卖企业年检事项委托协会办理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由协会会长牵头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背景,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建议取消对拍卖企业的年检; (2)在年检未取消前,协调自治区商务厅,争取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协会帮助商务厅完成对拍卖企业的年检工作,以此提升协会的凝聚力; (3)参考工商年检的模式将年检改为网上年检。 3、关于“建议商务厅取消对公务拍卖企业的指定的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由协会会长牵头做好以下工作,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建议取消对拍卖企业有关公物拍卖资格的指定,理由是:(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指定,不符合国家的要求;(2)加重拍卖企业的负担,不符合国家简政放权政策。 4、关于“在拍卖企业工商备案和商务备案方面如何为会员提供服务事宜”,会议决定:在没有取消拍卖企业开拍卖会的工商备案和商务备案的情况下,由会长牵头,各盟市副会长、常务理事等与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协调,将拍卖会的备案改为网上备案,督促协会秘书处加快对协会网站备案功能的调测试,协调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首先开始网上备案。 5、关于“2017年拍卖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事宜”,会议决定: (1)由王会长提出并牵头联系电台等媒体进行互动宣传的思路; (2)由秘书长娜晴牵头并联系户外合作宣传的思路; 6、牵头事项: (1)赵军副会长认为: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已经成功完成换届,新一届领导机构已经开始工作,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协会的工作,协会是内蒙古所有拍卖企业会员和拍卖师会员的协会,是拍卖企业会员和拍卖师会员的大家庭,协会服务于会员,又需要会员尽到义务。为了协会能够更好的为会员和行业服务,我建议成立专业的工作委员会,让每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拍卖师都参与进来,搞好协会的工作。 (2)王凤林副会长、裴学文副会长认为行业不诚信的问题突出,希望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会要有关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安排,比如黑名单制度等,制定行业的诚信公约,倡导所有的会员都要签字认可,违反公约由协会进行制裁,包括黑名单在报纸及网络媒体公示等,以此改变个别不诚信拍卖企业对会员的负面影响。 (3)副会长林树增认为:一是网络拍卖也要遵循拍卖程序;二是建议协会今后多组织视频会议,方便外地会员参与协会工作;三是建议协会能深入各地区企业做调研;四是建议组织会员去发达地区考察、交流、学习;五是大家建议要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标准,对于行业内部的不诚信因素进行抵制和消除。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